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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召开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做好我区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保障师生用餐安全,提高我区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,及时消除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隐患,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。3月6日下午,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区政府22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暨培训会议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体执法人员和全区各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部分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
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张队长宣读了《赛罕区2012年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并就目前全区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通报,他指出部分学校食堂存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经营、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工作;无专用食品冷藏设施、操作工艺流程不合理;无更衣室、消毒不规范;从业人员不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等问题。对此,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:一是强调各学校、幼儿园一把手即为食品安全责任第一人,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食品安全意识。现在正值春季,易发生食物中毒,各学校、幼儿园要高度重视,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;二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;三是要遵纪守法,严禁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、禁止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、杜绝使用病死、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、禽、水产及其制品的行为,及时排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。

会上,部分中小学、幼儿园的负责人介绍了各自加强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。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效率,强化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自律意识,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学校、幼儿园负责人签订了《赛罕区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》。同时,要求参会各学校、幼儿园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《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》。

最后,赛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左东明局长就我区学校、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了三点要求:一是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各校校长、幼儿园园长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把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,落实相关人员责任,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,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;二是加强管理,认真整改。各中小学、幼儿园要依据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、法规,对校内的食堂进行全面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;三是各中小学、幼儿园要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,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,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。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,应当立即予以处置,防止事故扩大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,确保师生饮食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