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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印发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」

近日,教育部印发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(义务教育语文、数学、化学学科教学)》,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表示,通过出台《指导标准》,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、分科、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。

该负责人称,通过出台《指导标准》,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、分科、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;

引导各地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科学诊断,设置针对性培训课程,确保按需施训;

促进各地按照教师专业成长规律,系统设计培训课程内容,持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与整体素质;

推动各地遵循教师培训工作特点,创新培训模式,提升培训实效;

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结构体系,为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奠定基础。

据悉,《指导标准》分别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师德修养、班级管理、学习与发展、学科教学等15个学科领域18项标准,以及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的幼儿研究与支持、幼儿保育与教育等4个学科领域4项标准,共计22项标准。

该负责人介绍称,《指导标准》采用相同体例,分为培训目标、能力诊断、课程内容、实施要求等四个主要模块。

其中,培训目标是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,是对教师工作能力的理想状态,给教师发展“建模子”;

能力诊断用于确定当前教师工作能力的实际状态,通过能力表现级差表,判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,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,带教师个体“照镜子”;

课程内容着眼于缩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,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,提升能力素质,给教师提升“开方子”;

实施要求重在为缩短差距提供有效的方式方法,推动各地创新培训模式,增强培训实效性,为教师培训“找路子”。

该负责人解读《指导标准》的主要特色称:

一是建立分学科的教学能力标准体系,实质是将学生的课程目标转换为教师的教学能力标准,根据课程的教学任务,结合教师日常工作内容和活动划分来设计其“核心能力项”,使培训和工作紧密结合,充分体现实践性,按照核心能力项的具体表现,确定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指标体系,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任务目标。

二是研发教师自我诊断的“能力表现级差表”,为教师提供做同一工作时不同行为表现的典型差别,目的是帮助教师对照“能力表现级差表”进行自我诊断,从而较为直观地衡量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的现有水平,自觉地感知自身能力与培训目标的“差距”,激发其主动参与培训的内在需求。

三是设置“按需施训”的培训课程,在教师培训课程中推行主题式研修,为培训提供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研修主题,构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架构,根据教学能力水平不同层次的不同需要,提供课程专题和内容要点的参考建议,真正实现以诊断为基础设置课程、实施培训,增强培训的针对性。